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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lvin Lin

「危老」和「都更」比較?



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比較

「危老重建」、「都市更新」是中古屋主常搞混的項目, 簡單來說,兩者都是為了居住安全,將老舊建物重新整建為符合現代安全標準、及高齡生活所需居住機能的場域, 最終目的均是「為了延長建築物的使用年限,達到更安全、更適用目前生活機能」,但執行方向卻大大不相同,兩者的差異如下:


危老重建

建物經 100%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,並通過危老建築評估後即可進行,與都更條例相較多了許多彈性,擁有合法房屋證明有機會輕鬆成為一人建商,且無面積限制,所以小基地也能進行危老重建!且程序簡化,經相關單位的建築結構鑒定後,確認符合危老建築資格,就可以申請建築執照開始重建與施工,省下了舉辦公聽會、聽証會等都更所需的評估程序,並有限時危老獎勵政策,期限內完成申請再享容積獎勵及賦稅減免等優惠。


都市更新

都更條例主要目的也是為了老舊房屋的居住安全,例如考量建築耐震度、管線老舊、都市建築風景等,而將這些風險較高的老舊建築拆掉重建,達成更符合目前都市生活機能及安全的建築。與危老條例相較,有較高的基準容積(都更上限為 1.5 倍,危老上限為 1.3 倍),但一般都更新申請程序較冗長,須透過公聽會、聽證會、審議會核定,才能申請建築執照進行拆除及施工,而除了海砂屋、輻射屋或是災損房屋外,都更面積須達到 500 平方公尺以上,相對限制較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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